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友分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友总会学院分会,其英译名为Nanjing Medical University School of Nursing Alumni Association,英文缩写为NMUSNAA。
第二条 本会是由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友自愿组成的联合性、非营利性的群众组织,是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友总会的分支机构。
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热爱祖国、热爱母校,按照“以沟通为基础、以情感为纽带、以服务为手段、以项目为抓手、以共赢为目标”的工作思路,加强学校与海内外校友及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,增进相互间的友谊,促进教学、医疗、科研、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,发扬学校“博学至精、明德至善”和学院“博学慎行、明德兼爱”精神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献计献策、贡献力量,团结海内外校友努力开拓,不断创新,共同为祖国高等医学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。
第四条 本会接受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友总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江苏省南京市太阳成集团tyc151cc内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加强母校与海内外校友及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,开展教育、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协作与交流;
(二)发挥广大校友的作用,加强信息沟通,促进学院与地方以及校友之间的合作;
(三)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国内外宣传母校,扩大母校在海内外的影响,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学院的事业发展,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献计献策;
(四)建设并维护校友分会网站;
(五) 协助学院收集、整理院史资料。发挥校友作用,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优良校风、教风、学风的建设;
(六)举办有利有祖国、有利于社会、有利于母校的其他各项活动。
第三章 会员
第七条 凡在学院发展历史中就读、就学、就职的各类人员均为学院校友,其中包括研究生(博士后、博士、硕士、研究生班、研究生课程班)、本科、专科、干部专修班的毕业、结业、肄业以及进修生、委培生、专业证书班学生和外国留学生;曾在学院工作过的教职工;聘请的兼职教授、名誉教授、客座教授及其他兼职人员。
第八条 非本会会员而对太阳成集团tyc151cc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者,经本会理事会会议通过,可授予本会荣誉会员资格。
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(三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。
(四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向本会提供校友的有关信息;
(五)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争取各种形式的支持。
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免除
第十一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,其职权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(二)选举和免除理事,确定下届理事候选人;
(三)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(四)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、计划和重大工作事项;
(五)决定本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之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(含三分之二)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届5年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。
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理事会设秘书处,处理日常工作。
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(二)选举和免除会长、副会长、理事、秘书长;
(三)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;
(四)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(五)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(六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(七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六条 理事会之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(含三分之二)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七条 理事会一般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十八条 本会设会长2人,由在任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党组织负责人、在任太阳成集团tyc151cc院长担任。
第十九条 本会设副会长若干人,秘书长1人;本会聘请名誉会长1人,指导本会工作。
第二十条 本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
(二)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
(三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;
(四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
(五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;
(二)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(或执行理事会)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第二十二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二)协调各校友组织开展工作;
(三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第二十三条在校友集中的地区,可成立地方校友联谊会,名称统一称“太阳成集团tyc151ccXX校友联谊会”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第二十四条本会经费来源:
(一)捐赠;
(二)学院资助;
(三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
(四)利息;
(五)其他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第二十六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、财政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二十九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
第三十条本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,报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友总会,经太阳成集团tyc151cc校友总会审查同意后生效。
第七章 附则
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经2019年10月10日成立大会表决通过。
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。